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,必须拥有自身业务相关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,而且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,如电子信息、生物医药、新材料、新能源等等。
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将知识产权分为Ⅰ类和Ⅱ类知识产权。Ⅰ类知识产权指的是发明专利、植物新品种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。Ⅱ类知识产权指的是软件著作权、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。
其中Ⅰ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重复使用,Ⅱ类知识产权仅能使用一次。在知识产权数量上,拥有Ⅰ类知识产权一项即可满足要求,Ⅱ类知识产权要达到年平均5项及以上方可满足要求。
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从四个大的方面(知识产权、科技成果转化、研发管理、成长性)进行评分的,满分100分,综合评价得分要高于70分方可通过申请,其中知识产权占30分。知识产权评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技术先进程度、核心支持作用、数量、获得方式四个方面进行评价。额外还有一个加分项,就是企业参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等编制情况。
知识产权评分相关的指标和评分标准如下: